发展低碳经济,政府该如何履行职能?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21:33:16
发展低碳经济,政府该如何履行职能?

发展低碳经济,政府该如何履行职能?
发展低碳经济,政府该如何履行职能?

发展低碳经济,政府该如何履行职能?
二是实施价格调节政策,以价格杠杆和机制引导低碳消费.也就是以提高价格的方式增加能源使用成本,限制高碳行为、浪费行为.如实行阶梯式水价政策、用电差别定价政策,对超过能源效率、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或个人实行超耗收费.同时,推行碳排放交易制度,通过市场机制推动碳减排,促进清洁能源的使用,使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污染物排放指标下降,拉动我国低碳经济发展.
三是制定鼓励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如物流、金融、软件信息、科技研发、创意、商贸、生态旅旅游,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种植高效经济林、发展花卉苗木、中药材产业等.
四是强化农村低碳经济政策的制定.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进程中,应特别重视农村低碳系统的建设,引导农村开发低碳产业,进行资源的循环利用,鼓励农村使用沼气等生活物质能源,建立农村发展低碳经济的长效机制和保障机制.
(四)提高政府城市管理能力,建设资源循环型城市
作为消费活动最为集中的地域,城市消费了全球能源的75%,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80%.[②]建设资源循环型低碳城市是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它是以城市空间为载体,实施绿色交通和建筑,转变居民消费观念,创新低碳技术,从而达到最大限度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政府提高城市管理能力,促进低碳经济发展,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建立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及综合利用机制.在生活污水处理方面,强化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要引入市场机制实现污水处理产业化,对污水处理收费进行科学的成本核算和合理征收,有效利用中水,防止城市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水系,造成江河湖泊水质恶化和地下水污染;在垃圾处理上,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整合生活、建筑、工业、医疗垃圾的处理,控制有害垃圾,推行垃圾分类和废物回收,使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和有效利用.
二是建立城市绿色交通体系.绿色交通是一种低污染的交通运输方式,建立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就是要鼓励公众采用步行交通、自行车交通、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出行,降低对小汽车的依赖,减少污染.作为城市建设的内容之一,政府应做好各种保障措施,让市民低成本到达目的地.如加强城市道路绿化,增加免费租用自行车网点,建设公交专用道、实行公交优先战略等,既减少环境污染,改善公众出行环境,又满足交通需求,提高交通效率.
三是推广绿色建筑节能措施.政府对城市住宅项目的审批,要注重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合理设计采光、通风等,减轻建筑对环境的负荷,减少能源使用.鼓励公众充分利用太阳能,减少使用合成材料,减少空调的能耗,既满足人的舒适和健康需求,又使人与自然环境相和谐.
四是积极创建绿色社区.建设包括绿色建筑、社区绿化、垃圾分类、污水处理、节水节能等设施在内的绿色社区,是低碳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城市建设规划中要根据社区居民的需要和人口居住密度,设置学校、医院、商城等,使居民能就近就便满足日常生活需要,减少乘车外出机会.绿色社区建设把环境管理纳入社区管理,是提高政府城市管理能力的基础.
二、“绿色新政”模式构建:适应低碳经济发展的政府管理变革
低碳经济虽是一种低排放、低污染、低能耗的经济发展新模式,但它并非只涉及经济领域,它对整个社会生活、国家管理都将产生极大影响,它要求政府对管理手段、方式、体制等进行积极的适应性变革.
(一)围绕低碳经济发展目标,建设节约型政府
低碳经济需要节约,政府管理中可节约的成本可以分为两大方面,即系统外的和系统内的.在政府系统外,主要表现为政府创造和供给公共产品的适度,也就是政府需要明确社会需要哪些公共产品,需要多少公共产品,政府应通过什么方式提供这些产品等,使公共产品的提供既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又能与社会经济发展本身相平衡.不适度即超量的公共产品必然占用过多社会资源,有悖于低碳经济的“节约”宗旨.因此,低碳经济既要政府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和政府能力限度,综合利用好社会公共资源,防止公共支出被无效或低效使用,更要避免公共资源被用到在短期内能够促进财政增收但又有损环境的高碳行业.同时,政府还应严格执行绿色采购政策,引导社会经济主体发展低碳产业.
对政府自身而言,要降低政府自身运转的公务支出,包括办公室建筑成本、车辆成本、吃喝招待成本、通讯成本、会议成本、设备及其他易耗品成本等的支出.在政府自身运转中,本着节约、循环、环保的原则利用办公物资,如在办公楼的建筑上使用节能建筑材料,推广电子政务,使用电子办公系统,减少纸张的使用,双面打印纸张,尽量使用自然光,外出关闭电脑屏幕和电源,进行公车改革等,培养公务员的节约习惯.开展效能政府建设,对行政机关进行成本的精细化管控,降低资源的过量使用和浪费.
(二)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实现政府管理手段创新
低碳经济需要政府在政策引导的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辅以法律强制手段等统筹推进.如果没有政府明确和稳定的政策框架引导和支持,低碳经济就会失去发展的方向,缺乏资金的投入和低碳技术发展,最终丧失发展动力;如果没有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商业激励,企业和投资商就不愿意运用最新的低碳技术,增加企业为低碳经济付出的暂时性成本.因此,将政府引导与市场激励相结合,实现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的协调和平衡,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和公众发展低碳经济的积极性,上下联动,才能全方位推进整个社会经济向低碳转型.
市场这只“无形之手”,以它的价格信号和机制,能够发挥控制碳排放总量中的作用.政府可以采取市场手段制定排污许可证交易、自然资源使用许可证交易的政策.这是一种创建市场的政策,即在缺乏环境资源与服务市场的领域创立市场.以排污许可证交易为例,就是政府根据一个地区的最优污染数量,印制相应数量的污染许可证,然后向污染者拍卖这一既定数量的许可证,并规定只有购得许可证的人才有权进行一定量的所容许的污染,污染者可以通过市场价格进行许可证交易.资源使用许可证也可通过相同的方式建立.通过市场对污染权、资源使用权的交易,实现政府对环境的管理,保证污染总量和资源使用最优,控制成本最少.政府在促进低碳经济发展中,要始终把市场观念、手段深入到各个环节,碳减排具有稀缺性,通过价格信号,让它在企业之间实现碳减排指标的交易,围绕价格,形成一个公开、公正、透明的碳交易市场机制,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自主减排、改进技术,获得盈利.政府通过管理方法的创新,既降低管理成本,又取得管理实效.
(三)建立低碳经济的协同发展模式,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
低碳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政府实施“绿色新政”,鼓励“低碳化”生产和消费,需要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社会参与的合作治理和协同发展模式.主要抓几方面:
1.以低碳经济为基点,提高社会组织的参与度
非政府公共部门作为联系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的“中介性”机构,可以利用自身了解国家政策、具有专业知识的优势,既发挥对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等公共信息的传输和监督执行作用,又将行业管理、社区管理的社会和市场信息反馈到国家相关决策部门,用社会化的方式完成原来用行政手段完成的职能,在低碳经济发展中衔接和填补政府管理的“真空”.其一,具有非营利性质的社会组织以低碳经济为目标,积极参与低碳经济建设,包括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行业带头作用,推进节能减排;开展环境教育,培育公众的环境意识;倡导环保的生活方式;监督、披露环境事件促成问题的解决;代表公众或消费者群体利益与政府协商和讨论低碳发展的相关事宜.其二,健全社区服务体制,完善低碳经济发展的服务和管理社会基层网络,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以建立绿色社区为目标,推进低碳经济发展.
2.实现政府和社会二者的有效衔接
政府、非政府组织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有效衔接,对社会资源的整合具有重要作用,必须对二者的结构和运作流程进行相应调整和优化,关系不顺、职能不清将导致不同性质的社会组织共同工作时关系紊乱,出现沟通难度增加、处理低碳经济发展相关事务迟缓、运作效率降低以及非政府组织的积极性、自主性、灵活性受到影响.在政府管理和社会自治之间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从制度上保证社会协同的实现,就是要在二者的协作中建立平等沟通、协商的关系,政府既要向社会放权,又要处理好行政管理与非政府组织自治之间的权力关系,以在低碳经济共同目标的实现中形成更高层次的合作机制,避免出现协作的负效应.
3.建立公众参与低碳经济发展的机制
公众不仅有参与的权力,还有参与的责任.一是养成节约、低碳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二是购买和使用节能、低碳产品,形成整个社会低碳消费的氛围,从而影响企业的生产行为;三是参与政府的相关决策,保证资源管理和利用政策的有效性;四是监督企业的行为等.
4.与国外建立低碳经济合作平台
建立低碳经济模式是全球经济的发展趋势,是人类保护环境、解决气候变暖问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同行动.任何一个国家的独立行动都不可能在这次新的产业革命中取得成效.因此,我国应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与其他国家尤其是低碳经济发展较好的国家在低碳经济发展的政策、能力建设、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资金使用等方面建立合作平台,引进消化吸收发达国家先进的低碳技术,提升再创新和自主创新能力,挖掘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潜力.
(四)强化低碳经济评估力度,完善政府的监管职能
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就低碳经济发展而言,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需要做好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政府应构建低碳环境监测机制,开展社会经济发展碳排放强度评价,并组成由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联席的监测机构,对监测对象定期以信函、上门走访、检查等形式进行碳排放监测,及时向被监测对象反馈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不进行整改的,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进行惩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低碳化”生产标准和技术规范指标,引导企业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生产;三是建立和完善产品的市场准入标准、环境标志和能效标识的认证体系,没有绿色认证的产品,不能进入市场交易,保证产品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碳排放量不超标;四是建立低碳经济信息披露制度和举报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对企业和生活展开全面的监督和舆论指导.
(五)建立绿色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强化政府责任追究制
实施低碳经济需要以新的清洁能源替代原来最廉价的能源,短期内会制约和影响地方经济发展,这是减碳付出的首要代价.作为地方政府可能因此缺乏发展低碳经济的内在动力.推进低碳经济发展,从根本上转变地方经济增长方式,需要改变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指标的政绩观,建立科学的绿色政绩考核制度,将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低碳指标的实现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确保政府在经济管理和社会发展中严控新上高碳项目、加大节能减排项目实施力度,全面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同时,在建立落实低碳产业政策的具体措施、工作规范基础上,分解责任和目标,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没有履行职责,导致地方碳排放超标的单位领导,进行严厉问责,提高政府对各项低碳经济政策的执行力度,发挥好政府的监管职能.
低碳经济是一次新的技术变革和产业革新,它将带来新一轮的全球竞争,只有积极发展低碳经济,才能避免在这场竞争中错失良机,增强经济竞争力.必须看到,全球金融危机为我国向低碳经济转型,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契机.等待和观望只会让我们付出更大的发展成本,承担更大的发展风险.只有行动起来,实施“绿色新政”,进行政府管理的适应性变革,提高政府能力,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享有发展带来的幸福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