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28 18:44:46 金融
2017广东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金融
26日,省政府网站挂出的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草案),该办法将于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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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7个月以上
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
《办法》显示,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应当遵从以下规定: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处理;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工间休息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等。
痛经不放假
但可申请适当工休
虽然没有“痛经假”,但《办法》提出,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立位作业的女职工,月经期间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间休息。用人单位每月可以向女职工发放必要的卫生用品或者劳动保护卫生费。
女职工产假规定
在产假方面,《办法》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哺乳期女职工
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办法》规定,女职工产假期满,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哺乳假至婴儿1周岁,哺乳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双方协商决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