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的医疗保险费用需要这样才能报销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4/30 05:35:13 金融
那么,作为安顺人,作为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在安顺,有哪些医疗保险费用需要怎样做才能报销呢?有些超过时限就不能报销了呢?。。。表急,小李子带你看过来!
一、报销时限规定
1、参保人员因异地安置、转诊转院等情况,在未联网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后,于医疗终结后6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报销;
2、参保人员在联网医院(含本市、省内外异地即时结算医院)先通过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手续,出院时本人只须支付个人负担费用,可报销费用由社保局与医院结算。
二、跨年度结算医疗费用
按《安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安府办发[2016]31号)规定,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结算年度由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为确保及时核算当年度医疗费用,参保人员跨年度(入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院时间为次年1月1日及以后)住院治疗的,且年度内累计医疗费用接近或超过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现为30万元)的,须于12月31日向医院申请办理年终结转手续,进行中途结账,1月1日再办理医保入院手续。未办理分段结算的,以入院时间作为所属年度结算医疗费用。
三、转诊转院手续办理
1、省内转诊转院:须持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确认的《转诊转院审批表》和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社保局进行系统登记备案后,才能通过社会保障卡在异地联网医院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医疗费用;
2、省外转诊转院:须持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确认的《转诊转院审批表》或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院出具的转诊转院证明书和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社保局进行系统登记备案;
3、参保人员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急诊、抢救除外);
4、为方便参保人员及时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各社保局在办理转诊转院审批时,可通过接收传真、扫描件、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来获取资料。
四、异地就医手续办理
办理异地安置手续时,须持单位盖章(无单位人员只须本人签字)确定的《异地就医审批表》和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社保局进行登记和系统备案,已登记备案在指定医院发生的住院或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才能报销。未办理异地就医手续的,其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急诊、抢救除外)。
五、报销资料规定
1、零星报销所需资料:
(1)有效单据原件(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加盖医院章);加盖医院章的疾病证明书、出院小结;
(2)属转诊转院的须附经社保机构盖章的《安顺市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属急诊或抢救住院的须附急诊病历;
(3)有特殊材料的须附医院进货单(条形码复印件);
(4)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2、提供报销资料说明:
参保人员提供的申报资料请自行复印留存,各社保局将申报资料封装档案后,不再退还和提供查阅、复印。
看了那么多,小伙伴们有木有看明白呢?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拨打下面这些电话进行咨询哦!
市社保局医保科 33528726 镇宁县社保局 36222305
西秀区社保局 33257485 关岭县社保局 37227739
平坝区社保局 34228163 紫云县社保局 35239287
开发区社保局 33461759 黄果树社保局 33596115
普定县社保局 38225834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