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报关水平测试章节重点归纳(4)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作业帮 时间:2024/05/06 19:08:05 报关员资格考试
2015年报关水平测试章节重点归纳(4)
2015年报关水平测试章节重点归纳(4)报关员资格考试
【网络综合 - 报关员资格考试】
第五节 报关员

  一、报关员的概念

  必须受雇于一个收发货人或者报关企业并代表该企业报关。报关员不是自由职业者。

  二、报关员资格:合格者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颁发资格证书,并在直属海关注册申请核批为报关员(发《报关员证》)

  报考资格考试例外:港澳台中国居民可以参加考试

  ① 受到刑事处罚的

  ② 走私或严重违规,被吊销报关员证的

  ③ 行贿构成犯罪的

  ④ 因欺骗行为被撤销报关员资格许可,不满3年的

  三、报关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① 正常报关权

  ② 单证不真实、手续不齐全的报关业务拒绝权

  ③ 行政处罚的复议权和起诉权

  ④ 对海关人员的监督权

  ⑤ 走私犯罪行为的举报权

  义务:

  ① 熟悉货物情况

  ② 填制报关单、准备单证并报关

  ③ 配合查验

  ④ 缴纳税费、罚款

  ⑤ 销案

  ⑥ 配合海关对企业的稽察和涉违案件的调查

  ⑦ 档案管理

  四、报关员的法律责任:

  1、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暂停6个月执业。

  2、被暂停恢复执业后,1年内又被暂停,则取消执业资格

  3、非法代理他人报关或超范围报关,5万内罚款,暂停6个月内执业。

  4、行贿,取消从业资格,10万内罚款;

  5、骗取注册登记,撤销登记,30万内罚款;

  6、未取得报关资格而报关,没收所得,并处10内罚款;

  7、警告、2000元内的罚款情形:

  *、有禁止执行行为的

  *、有变更事项,而不办理变更的报关员资格考试